论快捷键的使用 ( shortcuts should be short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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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想下自己最常见的快捷键: 

按一下的: (先按下esc )  j k h l x (vim中的操作,如果也算的话) , F11 (全屏), F5 刷新

按两下的: (很多了)   

复制粘贴: ctrl +c, ctrl + v, 

聊QQ, 微博, 回帖, 浏览器的网址自动补全: ctrl + enter 

上一页,下一页 (无数软件通用) : ctrl + page up/down,  ctrl + +/- (zoom in/out) , 

按三下的:  

mac 中的 上一个标签页: command + shift + [/]   ,其他忘记了。。。

我按两键组合的快捷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,眼睛无需离开屏幕。 但是按三键组合的快捷键的windows键盘就会明显变慢(例如  ctrl + shift + v ) 如果是三键组合的mac就不行了。 因为mac的键盘不好按,而且它的快捷键的组合匪夷所思,总是给我一种无法记住的感觉。。。例如 我很奇怪, command + shif + [ 为什么就代表了向左翻页(ctrl + page up/down 多通用啊。。)? ctrl + shift + e 仅仅是为了让command line 下的光标到达尾部, 干嘛不用 home/end 中的end键? 

所以,我发现大部分用mac的同学都要在敲键盘的时候用眼睛去找, 没见过任何一个VIM用的比我熟悉的MAC用户。。。。

我是苹果黑,不要打我。。。 >_<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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